牛初乳禁令仅限三类婴幼儿配方食品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指出,牛初乳禁令是指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其他食品可以添加使用牛初乳。
今年4月,卫生部在复函回应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问题时,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同时强调,这一要求将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不过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仍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规定发布后引发一些疑问,如是否所有婴幼儿食品都不能使用牛初乳?9月1日后是否所有的牛初乳产品都不能继续生产销售?
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说,卫生部文件对质检总局的答复,是指婴幼儿配方食品,也就是说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卫生部基于审慎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在这三类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他表示,9月1日起执行的规定,也是指这三类配方食品,而不是说9月1日起不能继续销售牛初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所研究员杨月欣指出,除这三类配方食品外,其他食品里面可以添加牛初乳。在生产使用牛初乳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时,应该根据有关标准执行。
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人体器官移植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将严厉打击无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活动,以及医务人员从事违法违规人体器官移植活动。
他介绍,卫生部高度重视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建立了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对人体器官移植资质进行准入管理,动态监测人体器官移植的数据,严格管理器官移植。一方面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的日常监管,同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邓海华说,卫生部还与公安部建立了协作机制,对社会上出现的“黑中介”组织进行严厉打击。日前,公安部通报打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黑中介”团伙28个。近期,公安部将公布28个“黑中介”涉案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名单,卫生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对涉案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据其在非法器官移植活动中的情节和实施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他表示,下一步,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无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活动,严厉打击医务人员从事违法违规人体器官移植活动,加大对无器官移植资质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相关的责任人,卫生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绝不姑息。
将清理5000余项
食品标准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发布会上通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时表示,将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到“十二五”末,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他介绍说,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前,我国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尽管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标准宣传贯彻执行有待加强。
苏志介绍,下一步,卫生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近期将印发新一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同时,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尽快发布施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