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新闻周刊网 记者 张馨竹
提要:食品日期不易查、临界食品扎堆、到期食品去哪了、散装食品日期有“猫腻”、保质期大玩“变戏法”。面对重重黑幕,你是否有查看食品日期的习惯?中国新闻周刊网走访京城数家超市,为你揭开食品包装日期背后的秘密。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加强,在生产、销售等环节被层层严格把关之后,企业如何处理临界食品、过期食品和不良食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关心。去年央视“3 . 15”晚会曾曝光麦当劳、家乐福等知名品牌存在食品保质期问题,近年来,"陈馅"月饼、"回炉"粽子也屡见不鲜。
有食品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如今市场上的食品日期存在诸多乱象:临界食品琳琅满目、到期食品去向成谜、生产日期随意打码、保质期人工"变戏法"、散装食品日期标注有"猫腻"、保质期保存期"分不清"、食品处理成了"商业机密"……
中国新闻周刊网记者走访调查数家北京大、中型超市,专访食品业内专家及企业相关负责人,试图揭开食品包装日期背后的"黑幕",公开那些消费者不知道的事儿。
一、食品日期:怎一个"乱"字了得
临界食品超市"扎堆"出现
在北京朝阳区的华联超市(常营店),记者注意到临界食品通常被捆绑促销。比如,几盒酸奶放到一个袋子里销售,每盒酸奶的生产日期都不一样。消费者如果不注意,很容易买到夹杂其中的临界食品。
记者走访了几家大中型超市,相继发现不少商家均在促销即将过期的酸奶、糕点、火腿肠等,这些食品变身为"临界食品"被摆在超市货架的醒目位置。所谓临界食品,通常是指即将达到产品保质期的食品,糕点、酸奶等保质期较短食品极容易"中标"。
对于"临界期食品",多数消费者由于不检查保质期,购买时全然不知,而商家也为了牟利促销,主动张贴临界期警示标志的寥寥无几。记者的调查中发现,临界食品通常以三种销售方式为主。
其一、捆绑促销。不少商家将即将到期的"临界食品"捆绑在正价食品上促销,或是附赠礼品在即将到期的食品上,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二、临界食品通常会被摆放在货架前面。不少商家喜欢把"临界食品"放在货架的最前面,消费者第一眼能看到的位置,若不留心就容易买到快过期的食品。因而也有"精明"的消费者向记者表示"我一般都从货架的里边拿商品。"其三、更改生产日期。更有不良商家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将过期食品重新包装销售,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正规大中型超市较少出现,通常在一些规模较小,监督管理松散的店铺容易出现。
按照规定,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做出醒目提示,并且超市对于"临界期食品"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要么退回厂家,要么以特价促销的方式卖出,一旦过了保质期就自行销毁。
临界食品处理成了"商业机密"
记者询问如果临界食品因滞销而过期,商家会怎么处理?华联、家乐福及沃尔玛等大型超市的促销员回答如出一辙:"平时我们都会检查的,到了保质期的(商品)就不会卖了,上面都有日期,可以查到。""货卖不完就都退回厂家,具体厂家怎么操作的,我们也不清楚。"西城区某超市的一位超市管理员对记者表示:"怎么处理,这个没法跟你说,我也不了解,这属于商业机密,不能随便告诉你。"
国家工商总局去年3月发布的《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设立专区或专柜,并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超市对于"临界食品"都有各自的处理方式,要么退回厂家,要么以特价促销的方式卖出,一旦过了保质期,超市表示会选择自行销毁。对于临界食品专柜,采访中的超市工作人员有些表示没听说过,有些则表示目前还没有设立专柜,"领导还没跟我们说要设专柜,具体我们也就不清楚了"。
临界食品"界"定模糊
然而,对"临界食品"的定义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一样。在记者的调查中,某中小型超市的营业员表示"我们是按照行业惯例,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就算是快到期(临界食品)的食品了。"也有某大型超市的营业员表示,"保质期半年以上的商品到期前15天内需要公示;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算是’临界期’;而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还剩3天的时候就算是临界食品。"
记者了解到,关于临界食品的时间界定,大中型超市普遍的界定情况是:熟食2、3天;酸奶等乳制品5天左右;而面包、现制糕点等食品基本是当天出清。另外,一般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到期前15天需要公示;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临界期";而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产品,最后三天则需要明示"本产品即将到期,特价处理"等字样。
从字面上来说,临界食品所指的界无非就是产品的保质期。然而,如果真的以产品的保质期作为量化标准,临界食品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为这些食品距离产品的保质期实在太近了。也正因为接近保质期的尴尬,加之对临界食品的界定模糊,不少超市有了对临界食品的"自定义",何时促销、何时捆绑销售、何时标注产品到期的标示等,都有超市说了算。
对此,专家向记者表示,业内其实已经多次提出应该在保质期之前设立一个界,"十天还是半个月,确实应该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说法。"虽然早在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今后"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然而,此规定并非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所以不少超市依旧采取降价、捆绑等方式出售临界商品,很少有公示或返厂的产品。
专家:商家做法并不违规
"临界食品"仍无界,专家也对此也很无奈。专家表示,依据目前的要求,商家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捆绑促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并不违反我国任何的法律法规。
由于商家此种销售行为的合法性以及目前对于临界食品的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千万别被商家精彩的"特价"、"促销"活动迷惑了双眼,选购时一定要通过自己多留心、多注意,购物时一定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以防买到过期食品或"临界期食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散装食品,日期标注有"猫腻"
记者调查中发现,除了临界食品日期模糊外,不少散装食品也成了消费者购物时的另一大盲区。当记者质疑散装食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时,超市的销售员解释称:"这种散包装,都是当天来、当天包。食品都是前一天做的。"在散装熟食专柜,记者看到包装好的肉质产品只有"包装日期、保质期和最佳使用日期",并没有标注生产日期,销售员表示:"散装的哪有生产日期啊,来货的时候都标在了箱子上,这些都是新鲜的。"
然而,记者注意到部分柜台仍然存在不少待售的卤制品,当时已经是晚上七点钟,这些熟食当天显然不可能售完,销售员对此解释说"卖不完老板就自己处理了,不会再卖的。"记者追问如何处理,销售员则表示"不清楚,我只负责当天的售卖"。
对于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销售员表示部分食品超市会自行销毁,也会有一部分返厂给制售者。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专家表示,如果商家违规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以及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应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散装食品销售:有规定无执行
然而,记者了解到,《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中有着明确要求"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按照规定,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专家表示,按规定,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然而,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落到实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