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滢
来源:中国饮品快报(ID:zgypkb)
前两天,瑞幸官宣“酱香拿铁”换上了专属红杯上市。
酱香拿铁还是含有0.5%vol飞天茅台酒的拿铁,杯子升级加强了质感,有凹凸水纹纹理触感,有突显尊贵的烫金工艺,还是双层隔热杯,不用杯套,更能清晰明了的让人知道,你手里喝的这杯是尊贵的酱香拿铁。
当然,瑞幸还有一个大动作,邀请了罗翔老师为“答疑官”。
对,就是那个中国政法大学的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就是那个在B站科普法外狂徒张三种种违法事迹的知名UP主,就是那个所有法考生但凡进了课堂就会听完全程的很厉害的刑法学老师!
瑞幸跟罗翔老师的联动,是有点起猛了,一下子冲上微博热搜,单是微博视频平台的播放量就超过300W+,官网评论区更是火热——
“梦幻联动!”
“这是我没想到的代言人……”
“知识以广告植入方式进入了我的脑袋……”
“本来以为玩梗,没想到罗老师真的在分析知识点(敲黑板,要考的!)”
“要长脑子了,不得喝杯酱香拿铁?”
酱香拿铁答疑小课堂
或许是“喝酱香拿铁会不会酒驾?”这个被大众提及太多,仅仅一句“建议开车不要饮用”又显得过于官方,就邀请了罗翔老师来为消费者答疑。
罗翔老师以酱香拿铁为案例,科普了3个知识。
案例一
在饭局上,张三劝李四喝酱香拿铁,一杯又一杯,一杯又一杯,最后导致李四醉驾。张三要担责吗?
答疑一
一杯酱香拿铁酒精度虽然低于0.5%vol,但品牌方不建议驾驶人员饮用,如果酒精数值超标,客观上也会导致醉驾(血液酒精含量在20~79mg/100ml之间)。驾驶员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每100毫升达到了80毫克酒精或以上,那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了。
醉驾/酒驾判定标准
案例二
但如果张三陷害李四,在老酒鬼李四的酱香拿铁里面倒了二两白酒,李四完全不知情,然后开车。张三李四构不构成犯罪呢?
答疑二
张三相当于把李四当作了工具,张三妥妥地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但不知情的李四,当然无罪了。
用日常生活中的案例普法
案例三
张三酒后开车遇到查酒驾,急中生智拿起女友李四买的酱香拿铁猛喝几口,称自己没酒驾,只是喝了酱香拿铁。李四也连连点头,说就是就是。甩锅酱香拿铁,这种行为要担责吗?
答疑三
司法解释规定,即便在检查时喝酒,也直接以血液酒精含量来判断是否醉驾。所以不要想着甩锅给酱香拿铁,说本来只有79mg/100ml,因为喝了几杯拿铁就变成80mg/100ml。张三属于醉驾,李四也是为爱糊涂啊,给张三做伪证,很可能构成伪证罪。
张三的锅恐怕甩不到酱香拿铁头上
从营销角度上来看,瑞幸这一做法又是出人意料之外,但却在情理之中。
瑞幸通过罗翔老师的案例,巧妙地将酱香拿铁的特征宣传到位,并且也给自己“免了个责”——饮品有酒精度数,喝它别开车。通过第三人称来讲述,并且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比官方更有说服力。
再加上,酱香拿铁的营销点之一是“年轻人的第一杯茅台”,而罗翔老师的受众群体又以大学生、年轻人居多,这一合作又将让加大瑞幸在年轻群体中的份额。
而在行业层面上,现调饮品行业当中加入酒精元素的特调,已经很常见,罗翔老师运用案例来普法,让消费者喝得明白,本身也具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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