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规落地!食品“贴牌代工”监管新规带来五大剧变

零食快报
2026.01.07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从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

来源:零食快报(ID:lskb01)


新规明确委托方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负总责,受委托的生产方对生产行为负责。



新规将商标许可、特许经营、贴牌生产、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多种形式统一纳入监管范围。

这意味着,无论采用何种合作方式,只要涉及食品生产委托,都将适用同样的监管要求。

这一变化填补了食品委托生产监管的制度空白,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



01

责任划分 品牌方负总责,生产方担主责


新规明确委托双方资质要求,从根本上解决责任划分模糊问题。委托方必须具备监督受托方生产能力,能够正常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对于受托方,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许可证副本载明的食品类别和品种明细应包括受托生产的食品类别和品种。



这有效防范了超许可范围生产的风险。

一个重大原则性规定是,委托方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负总责,生产方对生产行为负责。双方不得通过合同等方式减轻或免除自身法定责任。

这意味着品牌方不能再当“甩手掌柜”,必须深度介入生产全程,承担起应有责任。


02

合同备案制 代工关系必须清晰化


新规要求委托生产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食品安全相关事项。

合同内容需包含委托双方的资质、食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采购方式等食品安全关键要素。



合同订立后,委托双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各自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合同内容变化或终止也需及时报告。

这一制度设计将委托生产行为正式纳入监管视线,使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实施有效监督。


03

委托方实质监督义务


新规强调委托方必须对生产方的生产行为进行实质性监督。监督可采取驻厂、巡查或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

监督内容一般包括受托方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管理、原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等方面。



如果发现生产方条件不符合要求,委托方必须要求其整改,甚至停止生产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督记录需双方确认留存,作为责任追溯的重要依据。


04

标签标注透明化 消费者知情权升级


对于消费者最关心的产品来源问题,新规做出了明确规定。

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在紧邻位置分别清晰标注委托方和生产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标注时需在名称前冠以“委托方、受托方”或“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等字样。

这一规定让“谁委托、谁生产”一目了然,极大地增强了产品溯源的透明度。

标签规范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清晰的责任追溯路径。


05

检验留样双保险 从源头堵住漏洞


新规强化了检验与召回制度。生产方必须按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并留样。委托方应查验检验报告并根据需要自行抽检。

检验记录和产品留样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一旦发现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可能危害健康,双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停止生产经营,并由委托方负责召回,生产方配合。

新规出台意味着以往品牌方出事“甩锅”代工厂的时代彻底终结。新规将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企业留出近一年的准备与调整期。

随着新规的落地实施,中国食品产业将迎来更加规范、透明、责任清晰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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