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追溯体系要求广东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电子台账,将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原料乳粉及辅料来源、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等批批检验数据、产品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数据通过数据接口,与溯源系统互联共享。
段宇飞表示,省外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要进入广东销售,也必须由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提供对应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的检测报告,并录入溯源系统。“各部门将及时把数据录入溯源系统,并通过多种互联网终端发布,同时供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
此外,段宇飞介绍,目前省局还正在制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准入管理上,拟要求经营多品种的销售场所应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并在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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