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节食计划市场营销Medifast公司的子公司,将支付37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以解决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指控其由于对减肥项目做出未经证实的言论,而违反了先前的代理条例。据FTC称,Medifast公司的子公司杰森制药已同意解决FTC的控诉,FTC指控该公司替代餐广告中的减肥宣传,违反了FTC1992年制定的条例,该条例禁止对用户发布任何未经证实的成功减肥或维持体重的言词(参见《节食计划市场营销Medifast公司的子公司,支付370万美元以了结FTC的指控》)。
这个执法行动,是FTC确保公司遵守FTC条例所做努力的一部分。该机构打击有关欺骗性和误导性的健康声明。在FTC的行动下,公司每天违反一个FTC条例,就可能承担高达16000美元的民事罚款。
司法部向FTC代表指控杰森制药,称其至少从2009年11月起在广播、电视、网络和印刷广告发布未经证实的宣传,声称消费者使用Medifast的产品可以每星期减少2—5磅。该公司还表示,广告中消费者代言人的经验是具有代表性的,消费者的体重至少可以减掉30磅。
根据新的条例,禁止杰森制药歪曲消费者,使其相信使用任何低卡路里的替代餐,包括Medifast的“5和1”计划,可以达到和代言人一样的效果,或是减掉一定数量的体重或保持体重。FTC指出,类似于这样的陈述必须是非误导性的,而且有足够的、可靠的科学依据做支撑,该科学依据至少包括,对低卡路里替代餐做一个充足又可控的人体临床研究,或遵循条例做相关研究。
根据条例,还禁止该公司对有益健康、安全或无副作用的任何低卡路里替代餐发表任何言论,除非这些言论是非误导性的,并且有足够的、可靠的、行业公认的科学依据做支撑。公司还被禁止歪曲报道,任何医生、保健专业医生或承兑人对减肥产品、项目、服务、药品或膳食补充剂的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