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观点认为,中国相关维C企业并不具备价格同盟的能力。但自2005年起,中国有关维C企业就反复被美国业界以“垄断”之名告上法庭。业内人士表示,产能过剩、恶性竞争及价格战是国内维C行业不断面对尴尬的主要原因。为了更好地“走出去”,中国维C企业要提高整体质量,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一场持续7年的跨国诉讼,让低调许久的维C产业成为近日热议的焦点。
有消息显示,中国5家维C生产企业涉嫌价格同盟一案终于确定开庭时间,将于11月5日在美受审。业内称,若“价格同盟”一经确认,那些企业或被罚高达上亿美元的罚金。“中国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才能将损失减到最小,否则只有被动挨打。”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他们同时称,中国作为维C生产大国却一直没有定价权,产能过剩等弊端已显现多年,长此以往必将给产业本身带来灾难性影响,此案件或再一次为国内维C行业敲响警钟,加快行业整顿、促进产业升级势在必行。
诉讼由来已久
上述涉事5家企业分别为东北制药(000597)、华北制药(600812)、中国制药(石药集团)、维生制药和维尔康制药(300267)。其中维生制药为石药集团的子公司,维尔康制药为华北制药的子公司。实际上诉讼针对的是国内维C三大生产商。“这事儿已经炒了很多年。”中国医药(600056)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谈圣采证实此消息,但表示不愿再提。
正如谈圣采所说,这场看似突然的诉讼其实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初,美国几家企业及自然人以涉嫌高价垄断市场为由,在当地起诉我国四大维C生产企业——维尔康、维生药业、江山制药和东北制药。美方反垄断起诉人诉称,自2001年12月起,中国四家企业联合操控出口到美国及世界其他地方的维C价格与数量,导致下游企业被迫支付高价。“同反倾销案的调查不同,反垄断案件本身并无具体时限。由于存在漫长的抗辩过程、证据调查过程等,加之本次涉案主体均为外国企业,美国属于‘域外管辖权的行使’,这使得案件的进程进一步放缓。”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詹昊对记者说。
从近几年的维C价格数据上看,中国企业并不存在高价垄断市场的行为。但詹昊告诉记者,根据美国《反垄断法》,原告只要证明处于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或存在某种限制竞争的共谋和事实,并因此限制了相关市场上的有效竞争,即构成违法。违法行为的构成并不在于价格的高低,仅在于是否有“人为操纵价格”的行为。
“如果法院认定违法行为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被告企业将面临3倍损害赔偿责任。”詹昊说。而据相关人士估计,金额或达上亿美元,这对于已经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维C行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产能过剩酿困局
理论上认为,只有当少数几个大企业产量占到全球的一半以上时才有控制影响全球价格的能力,但前提是这几个企业要联合起来共同行动,通过形成价格同盟或是通过控制产量的办法来操控全球价格。但多数观点认为国内企业并不具备这种能力。“国内医药行业很混乱,虽然企业很多,但基本都是中小企业。很多中小企业为了利润,以次充好,产品市场鱼龙混杂。一些小企业一再降低价格,导致大企业也很被动。”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认为,中国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它们往往各自为战,企业之间的联动较低。
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张宝瑞说,河北是中国维C制造大省,近年来由于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维C原料药价格持续下跌,国内企业为了生存,相互之间竞争非常激烈,结成价格联盟来操纵价格根本不可能。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维C行业的总产能超过20万吨,而全球需求量仅12万吨,远远超过市场需求。产量过剩的后果就是价格连续走跌。
据郭凡礼介绍,2008年以来,维C价格一路暴跌,从最高约140元/千克跌至目前的25元/千克,几乎没有反弹过。而相关消息也显示,价格下降使得部分企业业绩下滑明显。2011年,东北制药亏损7795万元;华北制药亏损2474万元,维生素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67%;石药集团也未能摆脱这一命运,维C销售收入下滑15.8%,为17.5亿港元。“目前维生素C的价格已经是企业的成本底线,有一些小企业已经开始停产。”有关人士透露。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生产的维C超过90%出口,消费市场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其中超过30%的维C产品出口到美国。“中国是维C最大生产国,美国是最大的消费市场,双方本来在贸易价格方面就很敏感,现在价格这么低,很容易起摩擦。”郭凡礼表示。在其看来,产能过低、恶性竞争再加上价格战是国内维C行业亟须解决的问题。
“市场占有率高不等于垄断,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更多是为了促进行业发展、互相协调、经验交流,并不能看成价格串谋。”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根据目前的情况,他不认同相关说法。“企业应该积极应诉,争取话语主动权。”白明说。
行业整顿仍需加力
相比案件的结果,不少业内人士对于行业未来走向似乎更加关心。“这场官司给我们一个重要警示,就是我国维C行业需要加快整顿。要想发展,尤其是‘走出去’,提升整体质量很重要,行业‘洗牌’也在所难免。”郭凡礼指出。
维C作为一种初级产品,对环境的污染很严重,目前很多发达国家出于环保的考虑,已设置严格准入条件,不少国外企业出于环保成本上升的考虑,已在这两年纷纷退出该市场。
而我国也早在2011年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就明确表示,自2011年6月1日起严格限制古龙酸、维生素C等多种原料药生产装置的新建和扩建。
今年5月有消息称,由工信部制定完成的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将发布。该条件将从低能耗、技术水平、环保、安全等几个方面对维生素C行业进行规范,以引导行业良性发展,解决行业无序竞争及重复建设问题,促进我国维C行业向高端发展。
但由于国内环保意识相对薄弱、相关监管不够严格,再加上前两年的利润刺激,一些地方政府仍想方设法保护当地产业,一些企业依然愿意铤而走险。
“维C行业当前困境的解决一方面有赖于企业自身进行技术更新,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二是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改善当前供需矛盾、产能过剩的局面。前者短期之内很难解决,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行业准入并严格落实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一位负责人称。“当然具体还要看实施力度。”该负责人补充说。
“随着国内国外压力的增大,国内关于维C行业整顿力度也会不断加大,行业现状有望出现大的改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目前,企业对《反垄断法》的理解还不够全面,有时甚至存在误区。”詹昊同时建议,针对日趋增多的国际贸易摩擦,国际市场上的经营者应积极学习其主要市场的反垄断法/竞争规则,以便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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