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禁食引争议 媒体称应建立可食区

法制日报
2013.11.24

武汉一个小孩在地铁吃薯片他妈妈被罚款50这是《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开出的首张地铁禁食罚单。广州、深圳等城市也出台过规定但未上升到地方条例层面执行力度小。是否应通过立法明确地铁禁食”?

不宜搞一刀切

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是当下城市生活快节奏的生动体现也反映了公众面对的现实压力。要想有效治愈这一城市病需要社会各方共同给力而不是简单地通过一招禁食来解决。倡导地铁禁食本身没有错事实上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可但在入法还存在诸多操作上的难题。比如哪些食品当禁?谁来界定?这禁令到底该由谁来执行、谁来监督?盲目入法又无法严格执行只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同时地铁禁食令不能一刀切不能忽视特殊人群的需求。

北京市密云县检察院 陈兵

罚款小题大作

地铁内的公共环境固然需要维护但以行政处罚这种强制的方式来解决本可以在公序良俗范围内化解的问题有些小题大做既超出了普通群众对此类行为处罚力度的期待也罔顾了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在地铁上进食豆浆、包子、油饼等味儿冲易洒容易影响他人的食物确实有碍公共环境但如果连孩子吃的棒棒糖、巧克力等食品如果都一律罚款的话是否有些矫枉过正呢?地铁禁食如果要立法就应该细化食品的分类。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检察院 冯婷

公司不能执法

地铁禁食是为了保障公共空间的环境满足多数人的利益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但在地铁内进食等行为只是违反公共秩序造成的危害不大应属道德管理范畴不同于其他违法行为。罚款只能由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进行处罚的一种手段地铁公司不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显然不得用罚款惩罚地铁进食人员。

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 杨兆峰

应建立可食区

地铁禁食应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应通过立法加以规制。若只由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无强制性的守则来倡导乘客行为显然无法让禁食得到切实履行不具备可行性极易引发管理部门与乘客矛盾;二是如何实施到位。除了执法人员的流动巡查外还可以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比如摄像设施执法乘客进出站时责令其改正或给予处罚。三是应保障特殊人群的需要。应当适当考虑孕妇、小孩等因为生理需要的人群建议在地铁上建立部分可食区让制度体现基本人性关怀也有利于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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