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既非天使也非魔鬼

2012.08.27

证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并不是要证明其绝对不会对人造成伤害,而是要证明其与传统非转基因食品相比的相对安全性,以及利是否大于弊。这就如同新药的临床试验,如果临床试验证实其利大于弊,那么将允许它上市,但上市后仍须监测其不良反应。

名词解释

转基因 转基因是指将某种生物中含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转入另一种生物中,经过基因重组,使这种遗传信息在另一种生物中得到表达。转基因可以自然发生,比如自然界的农杆菌就可以将细菌的基因转入高等植物中,在树干上形成冠瘿瘤(植物冠瘿瘤是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肿瘤。至少在60多科,200多属,上千种的高等植物中存在)。所以转基因不是对自然规律的违背,而是人类掌握了自然规律以后,利用这种自然规律来为自己服务。

今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而此前不久,农业部刚颁发了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的生物安全证书,这是中国第一次颁发转基因主粮的生物安全证书。政府对转基因主粮的关注引起了专业人士和民间组织的激烈争议。

转基因是一种中性技术

反对转基因的人往往上来就会大而无当地指责一句“转基因违背自然规律”。事实上转基因根本没有违背自然规律。转基因是指将某种生物中含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转入另一种生物中,经过基因重组,使这种遗传信息在另一种生物中得到表达。转基因可以自然发生,比如自然界的农杆菌就可以将细菌的基因转入高等植物中,在树干上形成冠瘿瘤(植物冠瘿瘤是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肿瘤。至少在60多科,200多属,上千种的高等植物中存在)。所以转基因不是对自然规律的违背,而是人类掌握了自然规律以后,利用这种自然规律来为自己服务。如同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科技进步——从火的使用到原子能技术一样,转基因是一种中性的技术,它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关键在于人类怎么使用它。

所有食品都没有绝对的安全性

我们判断一种食品是否安全的方法在逻辑上称为不完全归纳法。过去没有发现危害,不代表在我们观察能力所及范围之外没有发生危害,也不代表将来不发生危害,因此不完全归纳法不能提供绝对的证明。转基因食品如此,非转基因食品也是如此。传统的非转基因食品也未必是绝对安全的。比如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并且现在以及将来仍然每天都要吃的盐,就已经被证明与高血压有关。

所以证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并不是要证明其绝对不会对人造成伤害,而是要证明其与传统非转基因食品相比的相对安全性,以及其收益是否超过风险。这就如同新药的临床试验,如果临床试验证实某新药利大于弊,那么将允许它上市,但上市后仍须监测其不良反应,或进行上市后临床试验以发现上市前临床试验不能发现的小概率不良反应;一旦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那么这种药物将被要求退出市场,其生产商将付出巨额赔偿,比如前几年美国制药业巨头默克公司的止痛药万络。

监督力度前所未有

事实上,由于转基因食品出现时人类在评价食品安全性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食品管理法规也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严格,所以转基因食品得到的研究和监督也是过去所有食品在进入人类食谱时都未得到过的,能够在这种监管机制下过五关斩六将,进入食品市场的转基因食品有理由得到应有的信任。

在安全性方面确实不符合要求的转基因食品早就在其研发的各个阶段被淘汰掉了。我们要相信转基因研发生产企业对利益的追求:只要有良好的监管,没有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愿意把巨额研发经费投入到将来会被禁止的不合格产品中去,也没有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愿意冒巨额赔偿和诉讼费用的风险把不合格的产品推向市场(万络案中默克公司赔偿额将近50亿美元,诉讼费用也超过10亿美元)。

由此可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保证来自切实的证据、良好的监管以及真正的市场机制,而不是想当然的抵制和道听途说的恐慌。

合理质疑越多,商品化生产才越安全

另一方面,基于证据和逻辑的理性反对意见,正是建立良好监督预防机制的极好借鉴,提出的合理质疑越多,能堵住的安全漏洞也越多,转基因主粮真正商品化的时候就越安全。

比如,有质疑来自转基因作物的花粉会污染非转基因作物品种,于是就有研究在怎样的条件下能避免这种污染。缅因州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如果转基因玉米地离邻近的传统玉米地距离为100英尺,则其异花传粉成功率为1%,距离为1000英尺时,则异花传粉率为零。研究提示:遵循推荐的种植距离来防止转基因植物与传统植物之间的转基因传递是可行的。

又比如对转基因作物的一个有力的质疑是转基因作物会减少生物多样性,但也有人认为这种风险并非转基因作物独有,因此应对措施并非禁止转基因作物,而是更好地保留处于流失危险中的传统作物品种。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09年获得中国农业部生物安全证书的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还需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在这个过程中,主管部门不应放松对这些转基因作物的监督管理,应继续评价其收益和风险。甚至即使将来真的批准其商业化生产了,监管和再评价仍将继续。

转基因不全好,但也不全坏

尽管确实有研究发现某些转基因作物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即使是最早发表转基因土豆不利结果的阿帕德·普兹泰(Arpad Pusztai)博士也宣称:“我从来没有就转基因食品说过什么,我说的不过是我所研究的那些转基因土豆。在科学上你不能从一件事情上跳到另一件事情上去。”英国牛津大学和伦敦皇家学院的理论生态学教授、澳大利亚籍科学家罗伯特·梅(Robert May)也曾经说过:“如果在鸡尾酒中把氰化物(一种剧毒物质)和苦艾酒混合后给人造成危害,我不能因此一概下结论说应该禁止所有混合饮料。”

同样道理,证明一件转基因产品的安全也不等于证明所有转基因产品的安全。转基因产品是许多产品的总称,有些产品对人类的好处大于风险,有些产品则风险大于收益,因此应该分别对待,而不能一概而论,要么转基因都是好的,要么转基因都是坏的,这种简单的二极思维是无法正确处理好转基因这么复杂的科学技术的。

在全球面临粮食危机的时候,转基因食品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值得一试的解决方法,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待这种威力巨大的技术,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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