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在《公共健康政策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加拿大政府应该禁止任何向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推销食品和饮料的营销活动,各方专家们却在另一篇文章中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健康产品应该获得例外允准。
文章作者倡议严厉打击这类推销,因为在加拿大有50万儿童正遭受肥胖困扰。
作者在文中写道,“肥胖及其决定因素(膳食不健康和缺乏运动)是导致全球范围内多种慢性疾病并最终引发死亡和残疾的主要风险因素,所以采取禁止行动势在必行”。
文中还提到,除了魁北克外,加拿大其他各省对儿童的营销均针采取自我调控。 文章作者指出,大多数加拿大人同意(根据2010年的调查)禁止向孩子们推销不健康的食品。
然而事实上,加拿大的青少年却淹没在不健康食品的电视广告推销中。
作者建议,加拿大政府应该禁止所有向18岁以下的儿童推销饮料和食物的商业营销活动。文章还指出,监管机构应该建立一个最低标准,其中包括对市场营销的定义,并且通过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监测执行情况,对于违反规则的公司应给予严厉的处罚。
文章建议唯一例外的是:“允许公共健康运动推广健康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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