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出台大众化餐饮指导意见

转载自“中华冷冻食品网”
2013.10.25

商务部拟出台餐饮业减负政策,规范中央厨房和连锁门店重复征税问题

本报讯 1019日,由商务部、国际饭店与餐馆协会支持,中国饭店协会主办的2013中国餐饮业年会在江苏南京举行,商务部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司副巡视员王惠英出席2013中国餐饮业年会并发表主题演讲,称商务部将于年内出台推动大众化餐饮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介绍,指导意见将包括以下一些主要措施,推动大众化餐饮发展:

加强法规标准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标准的推广力度,提升标准化水平,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餐饮业标准化培训、示范中心。

合理布局,科学编制大众化网点规划。鼓励运用总体规划,提高大众化餐饮网点配套建设,完善网点的开展建设,鼓励餐饮企业在网点布局上注重社区、办公区,商圈等区域。

创新发展模式,构建大众化餐饮服务体系。采取政府扶持,社区参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鼓励餐饮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等,推动社会餐饮有序健康发展。开放机关食堂,加快发展老年餐饮、学生餐饮、病人理疗餐饮、商务快餐,满足不同层次大众化餐饮需求。

扶持早餐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创新,支持龙头企业新建改建中央厨房,逐步完善早餐供应网络,在保证早餐供应的基础上积极向中式、大众化餐饮发展。

发展健康餐饮。加强餐饮业营养培训和提高,提高餐饮营养的知识水平,通过宣传健康知识和搭配营养菜肴赢得市场,鼓励健康营养餐饮的发展。

发展连锁经营,培育大众化餐饮品牌。着力培育一批跨区域的全国性餐饮企业,有利于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和采购基地,发展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规模的知名餐饮企业,引领全国餐饮向规范化、产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

加强制度创新。鼓励大众化餐饮企业改造传统生产,实现生产过程标准化、系统化、简单化;引进先进设备,实现生产设备专业化;鼓励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管理流程,增加管理能力,实现网点信息化。

加强诚信建设。加强大众化餐饮执法信息沟通,建立大众化餐饮企业的信用,推动企业诚信数据交换平台建设。

强调节能降耗。鼓励和倡导餐饮企业采取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备和技术,充分回收利用餐厨垃圾,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

杜绝餐饮浪费,建设节约餐饮。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理性消费,使餐饮市场更加健康理性发展。

加强管理,促进放心消费。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以及过程工程,严把过程关,进行改造,保障餐饮安全卫生。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鼓励餐饮企业通过参加国际烹饪比赛、国际美食节等活动,吸收国外的理念和技术,提升中餐竞争力,增强餐饮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王惠英特别指出,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降低大众化餐饮营业税征收标准,力争降至3%,从民生类的早餐等餐饮企业减征营业税,规范中央厨房和连锁门店重复征税的问题,降低银行卡刷卡费,将民生餐饮按照0.38%刷卡费率执行,其他的按0.78%的刷卡费率执行,价格调节基金等也进行调整,财政部已经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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