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北京媒体报道称,9月底以来,市面上一些黄澄澄的赣南脐橙,其实是催熟染色过的。随后,辽宁、黑龙江、福建、上海等多地媒体相继曝出当地有“催熟染色”脐橙在售。对此,赣州市回应称,“催熟染色”脐橙系个别不法商贩所为,赣州市将进一步严厉打击脐橙“催熟染色”行为,维护赣南脐橙声誉(10月29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未熟透的脐橙,红得娇艳欲滴,“化妆”是必修的功夫。6个赣南脐橙:1个原生态,5个被“加工处理”,甚至其中被检测出苏丹红,地方部门仍在一旁信誓旦旦地表态说“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在确凿的事实面前,这姿态恐怕显得过于轻佻而难以令人信服。
面对媒体质疑,地方部门用了“没调查清楚”和“个别经销商”这样的说辞,感情上可以理解,事实上很难接受。一者,10月15日,这是赣南脐橙协会规定的赣南脐橙最早的采摘时间,然而,北京新发地市场的部分商贩说,10月初,赣南脐橙就已到货。事实上,即便在规定的10月15日的最早采摘时间之后,赣南脐橙的外观还是有明显的青色,然而,“早到”市场的赣南脐橙,一律橙红耀眼。二者,当地农药店几乎尽人皆知的“明规则”——给脐橙催熟主要用“乙烯利”,而染色可能使用了“苏丹红”。但问题是,按照《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乙烯利在水果上的最大残留量是2“g/Kg,原则上不能用于脐橙的催熟,苏丹红之害就更无须科普,地方部门怎么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地方质监部门“一直在查”,竟然抵不上外行的媒体“轻松一挖”:这究竟是急功近利的地方保护主义作祟、抑或是质监部门的职能效率果真如此奇葩?
食药行业的潜规则,已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真正可怕的,倒未必是果农或药农明目张胆地违规操作、违法添加,而是另两个层面:一是市场的逆淘汰。就像种植脐橙的农户说的,“大家一样的脐橙在市场上卖,我的染你的不染,那可能我的就卖得快,价钱也高,时间长了你就没办法做。”这是赤裸裸的劣币驱逐良币,长此以往,两败俱伤。二是从生产到流通、从销售到监管,每个领域都潜规则横行,那么,仅靠良心媒体爆料,显然拯救不了这些艳得?人的脐橙。如果说农户迫于市场需求、销售迫于暴利驱使,本该立足长远利益的地方监管,何以睁一眼闭一眼、疏于管控?
《道德经》有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算是最早告诫人们要遵循自然界和宇宙规律的生存法则。橙子上的工业蜡、苹果上的药袋……这些触目惊心的创意,昭示着易粪相食的制度溃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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