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过期食品需醒目提示执行难

苏州新闻网
2013.11.08

国家工商总局去年初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苏州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也于今年5月底开始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公约》,公约指出:商场超市临近保质期食品要统一加贴绿色标签,且须设专柜进行销售并统一标示。但是,记者昨走访虞城多家超市发现,大部分超市仍在静待观望,暂未实施。

探访:专区有限,捆绑销售临界食品普遍

昨天上午,在珠江路附近某超市的奶制品销售区,记者随手拿起一瓶利乐装鲜牛奶,细看包装发现其保质期已仅剩两天;而经常逛超市的市民也会发现,商家一般会将接近保质期限的食品摆放在消费者较易拿到的位置。

比如说奶制品,摆在前排的总是出厂日期较早的,越往后则出厂日期越晚。

此外,在其他超市、便利店,消化此类临界食品,商家大都采用了类似以新盖旧的捆绑式促销模式。即把临期食品夹在新鲜的食品里面一起包装,或用促销标签把临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挡住,消费者一般并不容易发现。记者走访发现,虞城目前除沃尔玛超市等个别销售商在店内已专门辟出临近过期食品销售专区外,其他多数超市仍在以特价销售买赠等市民常见的捆绑手法,处理销售即将过期的临界食品。

声音:百姓渴望明白消费,商家等待细则出台

对于临近过期食品明示,虞城大多数消费者都表示赞成。正在选购饼干的孙阿姨告诉记者,年纪大了,有时商品包装上的保质期看不清,好几次都买到了即将过期的食品,假如超市能统一把临近过期食品放入专区集中销售,那一定会受到大家欢迎的。要不买回家的东西来不及吃掉就过期了,真是浪费。市民刘先生也表示,消费者希望能明明白白消费,如果商家对临近过期食品还能集中打折的话,相信对于超市消化存量商品也是有益的。

记者注意到,苏州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公约》中规定,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户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醒目标识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字样,并以加贴标识等形式进行消费提示。这一公约在苏州市区20家超市现行试点的基础上,原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推广至各县市。但是,虞城有超市就表示并未加入苏州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或未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因此对这一公约也并不了解。而对于记者的疑问,不少商家坦言目前相关主管部门对即将过期食品的标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沃尔玛常熟店谭润告诉记者,尽管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指导性意见,但商家在具体操作中依然碰到了不同临界食品标识怎么摆、冷藏与非冷藏食品如何区分、怎样的提示才算醒目等具体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具体细则加以规范。

采访手记:病从口入,祸从口出,食品安全对人身体健康尤为重要。但是目前许多商家对于即将过期的食品不仅不作醒目明示,反而还变相搞促销,消费者的权益也因此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为此,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让商家有机可乘。此外,市民如买到过期食品可到超市要求退换,或拨维权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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