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波解读《2014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一)

中国食品安全报
2014.06.05


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随着国务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的发布,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冲刺目标”也被一一列了出来。“安排”不仅仅是任务清单,更是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时期,从国家层面指出了需要重点治理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提出了攻坚碰硬的具体举措。529日上午,本报特派记者专访我国食品安全专家罗云波,听他详尽解读“安排”的重要内容。

“安排”特点:既立足长远又接地气

中国食品安全报:您是如何从整体上看待这个“安排”的?

罗云波:这个安排,包括了八个方面的内容,考虑到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宏观的部署,又有具体的安排;既有对标的治理,又有对本的加强;既对硬件建设提出了要求,又对监管责任等进行了明确,我觉得是既立足长远又接地气的工作纲领。

这个安排,实实在在的把我们所见到一些具体的问题拿出来说,比如说“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针对芽菜、活禽、保健食品、餐厨废弃物等监管的空白和盲点,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抓紧研究完善监管制度”……国家的某一项工作重点能具体到某一项违禁物质,具体到一个产品,我觉得非常接地气,非常务实。

中国食品安全报:“安排”第一项第一条就是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源头治理;而农产品生产中,土壤中的水污染,或养殖用水污染的问题,我记得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就谈到了这一点,您对“建立健全餐桌污染治理体系”有什么看法?

罗云波:农业是食品安全的始发点,“安排”谈到农业投入品,如化肥、农药的法规标准,农业生产方式的合理规范等,也就是要从源头上遏制污染源,为食品安全夯实源头基础。

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已经影响到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当或多或少的污染无处不在时,可谓覆巢之下无完卵。但是污染治理是系统工程,断不是一招两式就能解决的,必须多方发力多措并举,也就是必须依赖社会共治。(微信号CHINA-HACCP

中国食品安全报:这个“安排”有治标的,也有治本的,您觉得哪些是治标的?

罗云波: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仅只在市场层面的治理,就是治标的。当下治标也是非治不可的。这次的“安排”提出“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就是要在最显眼、最受关注的“标”上重典治乱,以标为治理的切入点,顺藤摸瓜,依次递进,直至标本汇合,标本兼治。

中国食品安全报:那治本的呢?

罗云波:标本可以互相转化,标本之间并无绝对界限。象“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在专项行动的时候,可以理解为治标,但真正落实下去,从“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餐桌污染治理体系’,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来看,无疑是治本。

比如,安排中同时提出,要“加快《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要“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显而易见,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 研究起草重要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类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等,(微信号CHINA-HACCP)都是从源头到过程的治本之策。

“安排”重点: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中国食品安全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这在安排中列为第二点,可见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您认为具体来说,要提高哪些方面的能力,如何提高?

罗云波: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是关键。体制顺,工作才会顺。最近不少省市都已出台了具体考核办法,这都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的表现。

监管能力建设一定是多方面的能力建设,而不是某一个方面,这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又是检测能力。目前我们政府的监管能力特别是检测能力在总体上来讲,是比较强的,政府的一些检测中心,都是武装到牙齿的先进设备。但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我国是匮乏的,企业自身的软硬件装备检测能力都亟待加强。

我在参与相关规划的时候,始终强调,希望能够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检测能力,也鼓励一些有条件的企业,提升自己的检测能力,一方面为自己服务,为自己的品控服务,一方面也为同行业来服务,检测中心照样能树品牌。

而国家检测机构,只是一种评判式的检测,就是说当出现了矛盾,大家说不清楚的时候,政府的实验室才出来说一句话——让大家信服。比如说美国就那么几家实验室,平常都是自负盈亏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检测,只有当出现问题或者争论的时候,才会经国家的实验室做检测出数据,这样经国家实验室出来的数据,老百姓都会认为是至高无上,绝对权威,不容挑战。而我们现在事无巨细,都是国家在做。政府成了技术赛场上的裁判员,也是运动员,这样就体现不出公信力来。

检测能力建设当中,其中一点就是快速检测技术,第一时间甄别有没有问题,以及问题出在哪里。快速检测是需要加强的,需要重点去投入的。

以上只是能力建设的硬件方面,软件上也需要进行能力建设。好多检测机构,没有人才,一流设备形同虚设,摆设而已。可见合格的人才,是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另外检测方法的研究也是重点,用我们内部的话来说,很多方法叫做合理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不一定合理。所以说能力建设中我们的方法和研究也要跟上。还有就是设备的研发,你看我们一个三聚氰胺的检测,美国人最高兴了,因为我们都要去买他的设备,完全被别人控制了。因此我们的检测设备研发能力的建设,也需要提高。监管能力的建设,看似简单一句话,掰开来看,仅检测能力的建设,包含的内容就非常多。

“安排”亮点:落实主体责任 实现社会共治

“安排”中提出,要探索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通过企业授权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原料入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产品检验质量安全负责……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

罗云波认为,这是“安排”的亮点。

中国食品安全报:“安排”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是如何要求的,有什么新举措?

罗云波:我认为首先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能丢。“安排”里有一个新说法,叫探索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那这个首负责任制,而且在这个制度里面谈到“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实际上是让企业自己落实第一责任人。也就是说,首先负责的是食品企业,那么企业谁负责呢,他还可以授权给一个人来负责。比如说,我们实验室就会贴出来——本实验室安全,安全员谁谁。具体到企业,各个环节都应该有相关的责任人,我就授权你负责这一块的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报:关于工作安排中“完善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是否也属于社会共治?

罗云波:这当然也是共治的一个体现。区域联动强调各方面联动,实际上是解决区域协调机制的问题,要求上级部门对所管辖区所不同的地方都要进行组织协调,地方政府要打破地方保护的执政陋习,要把食品安全看成是百姓第一重要的事情,把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当成第一要务。

此外,“安排”中还提出了一个新举措,即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城市及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创建试点。以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举措。这也是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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