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乎没有什么配料能比糖和盐在美国食品中更为常见,或在美国消费者中更受欢迎的了。事实上,美国人平均每天要消耗3400毫克盐和110克糖,远超过美国卫生及公众服务部(U.S.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与美国农业部(USDA)联合发布的美国膳食指南(Dietary Guidelines for Americans)的推荐摄入量。不仅是流行,这两种配料对食品制造商都非常有用。例如,糖在增加加工食品的体积和色泽的同时可以确保更长的货架期。盐的防腐效果在几千年前就广为人知,而相比于其他调味剂,盐在掩蔽与加工相关的令人不快的味道时还可降低成本。鉴于其兼具工业实用性与消费者欢迎度,糖和盐在美国膳食中经常出现并不令人惊讶。
不过在不久的将来,食品生产商可能会面临一些与糖和盐有关的挑战。特别是最近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及到糖和盐的举动,同时考虑到一部分原告律师就标签与配料声称向食品制造商提出索赔的意愿日益增强,这可能会导致整个行业的成本增加并造成诉讼的氛围。
糖会引发诉讼吗?
继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FSMA)出台之后,2014年3月FDA提出了一些关于包装食品营养标签(Nutrition Facts Panel)的更改建议,包括在总“糖”的分类信息下单独列出一条称为“添加糖”。FDA根据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所赋予的权利提出这一改变,该法案允许更改营养标签以帮助消费者“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FDA称,显示添加糖可以在添加糖“不提供额外营养价值”的前提下“帮助消费者了解该产品中自然存在的糖以及添加糖的数量”。
关于添加糖的建议引发了一些问题和疑虑。其一,如建议所指,添加糖的种类包括在加工与制备过程中任何类型或数量的加入到食品中的糖,未区分未经处理的粗糖制品及常见的精制糖,来源于天然健康食品的天然糖,例如果汁,以及现代的高度合成的配料,如高果糖玉米糖浆。对FDA来说,添加糖的事实似乎比真正添加了什么糖更为重要。事实上,FDA承认其要求强制说明添加糖的理念“不同于我们目前支持的其他强制性营养的理念,”并且没有充分证据支持添加糖对肥胖及心脏疾病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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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糖的信息是否真正有利于消费者,或者只是容易造成混乱,目前还不明确。2014年8月发表的一项研究测试了总碳水化合物、糖和添加糖之间的消费者认知关系,并研究了消费者如何使用营养成分表作出购买决策。在看过不同版本的营养成分表后, 92%的消费者能够根据目前所用的营养成分表正确地判定产品中含有多少糖,而出示了标有添加糖信息的营养成分表时,分别只有55%和66%的消费者能够确定总糖含量。研究人员称:“34%的人认为添加糖仅仅意味着更多的糖被添加到产品中,有28%的人认为这区分了添加糖和其他产品配料中天然存在的糖,而约五分之一(19%)的人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从诉讼角度看,最令人不安的是新的标签规则可能为食品标签诉讼提供了依据。由于缺乏添加糖而不是总糖摄入量对健康影响的可靠证据,FDA迄今拒绝为食品制造商提供“添加”糖测定和定义的合理草案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且FDA承认:“目前没有能区分天然存在的糖和那些加入到食品中糖的分析方法。”
作为替代测定添加糖含量的可靠分析方法,FDA提出了新的强制性记录程序,它允许监管机构根据食品制造商生产协议核实标签上显示的添加糖含量是否与添加的糖相匹配。理论上,即使没有确定的证据表明问题产品的标签有误,FDA仍能对没有保持足够记录的食品生产商采取行动。反过来,这样的做法使原告认为制造商报告特定添加糖含量会误导公众而随意提起诉讼,而实际上制造商无法核实显示的量是准确的。在这种方式下,FDA的记录保存规定有可能使厂商变成被告。
假设有一个含90%葡萄汁和10%菠萝汁的果汁产品。制造商合理地认为葡萄汁的糖是生产过程固有的而菠萝汁的糖是添加糖,并且标签也反映了这一观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FDA没有为制造商提供标准来确定哪些是固有的糖,哪些是添加糖。熟练的原告代理律师可以以产品贴错标签为由提起诉讼,原因是固有糖实际上应该报告为添加糖,或者反之,这个产品的所有糖都应该报告为添加糖。
如果假设有另一种果汁产品是由10种不同的果汁等量混合而成的(类似于目前流行的一些果汁品牌),这个问题甚至会更为明显。10种糖的潜在来源都是添加糖么?同样,想象一个添加了蔗糖的麦片产品,它在其后的生产过程中添加苹果汁调味。苹果汁的果糖是添加糖,还是只有蔗糖是添加糖?如果制造商没把果糖作为添加糖,那是他们贴错了标签吗?唯一可以肯定的是,FDA目前为止还没有迹象表明制造商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让制造商继续猜测正确的方法,而原告自然则认为应该采纳一种不同的方法。

盐:如何减少?
在FDA发布添加糖提议几个月后, 该局于2014年6月宣布其打算推出食品生产商减少钠含量的自愿性指南。虽然FDA并未提出任何关于发布这些指南的时间表,公众还是希望他们“尽量快一点”。
即将到来的新指导方针会引发食品制造商的一些潜在问题。首先,鉴于这些指导方针不是强制性的,那么制造商是否应该遵守。尽管减少钠含量可能会使制造商得到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青睐,但自愿减少钠的一个重要缺点是可能会使其在市场上落后。钠在许多食物中起着关键作用,如改善质地、颜色和控制微生物。能够在保持这些品质的同时减少钠含量,这对生产商来说是一个重大的障碍,并且消费者对减少钠含量的反应通常是负面的。例如,2010年金宝汤提出减少钠含量的倡议颇受公共健康倡导者的拥护,但消费者的反应不佳。2011年,金宝汤又重新添加了盐。
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购物偏好中形成对减钠的需求-这会使那些在产品中自愿减钠的生产商受到打击-到底是什么让那些生产商在没有FDA要求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产品的减钠处理呢?这些自愿行为背后的一个重大动机是:如果全行业拒绝接受“减钠”的指导方针-或者拒绝做出任何“减钠”的尝试-将有可能导致FDA无法选择,只能颁布强制性的减钠法规。从已经倡导的添加糖行动和即将到来的减钠指南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当前FDA的环境是:虽然背后的科学原理还未得到确认,但是生产商不能质疑这一指南,而消费者权益倡导者所推崇的这一减钠方案还是有可能会被FDA采纳。考虑到监管环境,食品行业也许不会笨到把FDA逼到只能采用强制性指令进行“减钠”的地步。
还值得注意的是,FDA不是只有一种方法来强迫生产商减少其产品中的钠含量。虽然强制性规定钠的允许添加量是最明显的方法,但FDA还是希望采用间接的方法,比如修改或者去除食盐的一般公认安全状态。FDA在1959年首次 制定“一般公认安全”列表的时候,并未正式将食盐列入其中。原因是FDA认为正式将所有“一般公认安全”的配料进行认证是“不可行的”,所以将食盐、胡椒、醋和发酵粉作为“常见食品配料”的例子认为是安全的并假定它们是“一般公认安全”的。此外,从监管者的角度上看,钠的“一般公认安全”状态一直是被假定的,从未经过科学认证。事实上,1979年由“一般认为安全”成分专责委员会在一份汇报中总结道,“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如果按照目前食盐的使用量和使用方法,报道中出现的不良作用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如果确实存在危害,那么FDA需要对钠的“一般认为安全”状态进行重新思考,并考虑将其废除。尽管对FDA而言,去除钠的“一般公认安全”认证相当于“核选项”,但是对政府而言,这一方法能比较有效的减少加工产品中钠的使用量。因此,食品加工商在“减钠”问题上和FDA进行一定程度的合作似乎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总好过政府对其彻底采取强制性的政策管理。
与FDA合作可以获得对各方有益的新方法。从健康和监管的角度来看,糖和盐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每种成分在食品中的含量水平通常并不与之相关。对于食品行业来说,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解决这一问题有一个可能的方法,那就是使监管机构关注减钠效果最明显的那一小部分产品。比如,薯片是众所周知的高钠食品,其咸味是消费者吸引力的关键。对监管机构和食品行业来说,要求降低对这类产品来说合适的钠含量是对有限资源的一个值得商榷的使用。因此,双方应该共同合作来确定这类明显高钠食品的减钠标准,这些标准也许可以包括发布产品钠含量超出政府膳食指南建议含量的通知或警告。
将自愿减钠指南当作一种强制措施实施的前兆也会有商业优势。通过研究当前产品的低钠替代品,生产商可以利用这个时间来开发消费者需要的低钠又可口的产品,以此获得优势。当需要强制执行较低钠含量标准时,有所准备的生产商就会拥有相当大的竞争优势,因为当他的竞争者们还在努力遵守新标准时他们已经有了成熟的低钠产品生产线。
FDA的独立方法
在关注FDA的糖盐举措时有一点是不应被忽视的,那就是每种配料分开监管的方法对消费者来讲是否是最有利的这一基础问题。大量研究表明,过去认为与美国人的高钠饮食方式密切相关的高血压,实际上更有可能是美国钾摄入总量较低的结果。也就是说,问题不是美国人盐摄入量过高,而是果蔬和其他高钾食品摄入量过少。这可能也是意大利等国家的平均盐摄入量显著高于美国,但患心血管疾病的平均人数却比美国少的原因。这也突出了对配料分开监管固有的局限性和对那些基于配料间的平衡来抵抗人体内其他物质的特定成分所产生的健康影响的忽视。
政治现实和公共关系也许会使对特定配料和行业进行监管变得容易些。不过如果FDA真的想要推广“均衡”饮食,那就应该记住:需要同时对所有变量进行评估。对配料一个个进行选择而不时刻考虑系统的整体性,最终可能会增加消费者健康情况变差的风险,而这正是FDA所试图避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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